光,然后听到奶奶的惊叫:“着火了!”
奶奶跑进屋,把他和席桐拉下床,跑出了房子,又舍不得爷爷的遗像,还有值钱的东西,叫两个孩子沿着小溪下山,自己折回去拿。席桐认识路,带着他气喘吁吁地跑了一截,回头一看,人不见了。
火势已经从山坡蔓延下来。
孟峄藏在树干后,心里急得要死,她快点跑啊,还找他干什么。杀手要来找他了,再不跑她也得没命。
好在他再次探出脑袋时,席桐已经走了。
他望着熊熊燃烧的房屋,始终没有看见奶奶的影子,山下村民们的呼救顺着风飘进耳朵。他膝盖一软跪下来,觉得自己罪孽深重,可他做错了吗?他只是找了一个人求救而已,他想活下去。
孟峄没有等死,他向前走,浓烟熏得他连连咳嗽,快要走下山时,他被找到了。
不是杀手,是孟鼎的保镖,带着个气息奄奄、跟他一样大的男孩。
孟峄以为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,他已经做好了被一刀捅死的准备,但死的不是他。
他才知道,这仅仅是一个开头。
回到加拿大后,孟鼎夫妇把他当成真正的孟岭,要他忘记中国这段经历,在无关紧要的事上对他百依百顺。
孟峄假装忘掉了。
孟鼎撤掉家庭教师,让他去私立学校上学,开学的前一天,孟峄来到书房,跟他说想换名字,他恳求的样子像极了多年前的孟岭,孟鼎一时间老泪纵横。
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,既然灵魂是一样的,想换就换吧。
孟峄在纸上写了一个“峄”字,怕他不答应,说:“这个字和岭很像。”
这是他在那座平房的书柜里看到的字,那本书叫什么他忘了,好像是一本古老的诗集,封面印着两只孔雀和一对执手的夫妻。
他记得里面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:
“峄阳孤桐,截为鸣琴。
体兼九丝,声备五音。
重华载挥,以养人心。
孙登是玩,取乐山林。”
他不知道什么意思,但他认识“桐”。
那他就叫“峄”好了。
离她很近,隔着一个太阳,一个孩子和一个西瓜。
*
离那个夏天已经过去了十年整。对有些人来说,十年只不过是高一到研究生毕业的时间,快得令人叹息,但对孟峄来说,在孟家的每一天都长得像是没有尽头的深渊。
他在深渊中扮演着听话、敬爱父母的孟岭。上学时,他品学兼优,是教授的得意门生;毕业后,他从基层做起,凭借骄人的业绩和卓越的投资回报率堵住悠悠众口。
孟峄这个名字最终成为高不可攀的传说,他为此付出了健康、睡眠、朋友、家人,甚至一部分珍贵的回忆。
时间越久,他就越容易忘记自己是谁,他必须大量服用药物抵御噩梦的侵袭,忽略孟鼎夫妇让他如坐针毡的监视。当他们发现他有自虐倾向,时不时精神恍惚,就加强了对他的控制,并安排了十几个心理医生对他进行催眠,试图从他头脑里抹去童年受过的折磨。他们不让他独自待在学校宿舍和办公室,保镖身上常备镇静剂,一旦他拿起锋利物品,保镖们就像嗅到了毒品的缉毒犬,争先恐后地扑上来按住他,把他关到卧室里。
孟峄的忍耐只有一个目的,就是等孟鼎夫妇死后拿到所有的遗产,他只有变强才能摆脱这种凌迟般的生活。但他忍了十年,最终认识到一件事——目标达成的喜悦不能弥补他感受到的痛苦。
那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?
那家人的样貌在岁月流逝中模糊不清,他甚至记不起那小姑娘的声音了。
只剩一个单薄的、陈旧的名字。
孟峄离开蒙特利尔,来到温哥华,准备在这里结束自己的生命。
他在东哈斯廷大街上慢慢地走,一直走到记忆深处的贫民窟。那儿是一栋烂尾楼,里面住着不同肤色的贫民,他们吸毒,打架,站街,偷抢,夏天身上爬满虱子,冬天手脚长满冻疮。
妈妈用无数个悲惨夜晚换来的积蓄,带着他和兄弟们从贫民窟搬出来,然而也没走远,就在附近一条小巷里落脚。他后来打听过,孟鼎派人暗杀了他的家人后,他们的棚屋被人占用,改成一家小商店。
他想来看看。
老板是个越南人,在柜台后戴着老花镜看报纸,听到有人要烟,随手拿了一包,丢在玻璃柜上。
孟峄给他一张五十的钞票,问能不能去后院看看。
“我曾经住在这里。”他说,“我母亲和你争过这座房子。”
老板抬起头,从头到脚扫了他一眼,“哦,你是孟家老二。后院没了,改成仓库了。”
孟峄很意外他立刻就认出了自己。
店主从鼻子里哼了声,误会了他来的目的:“看来你现在发达了。你妈和那四个小崽子的死可别赖我,我什么都不知道,他们的尸体是在十公里以外的河道发现的,别人都说